宜宾铭星中医医院人体成分分析仪招标文件

宜宾铭星中医医院

人体成分分析仪招标文件

 

一、标的名称:

人体成分分析仪1台

二、招标范围及数量:

本次招标采购的人体成分分析仪设备数量1台,产品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,可接入中心体检软件,可快速、非侵入性地评估人体的脂肪含量、肌肉含量、骨骼含量以及水分含量等,功能及参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:

1.基本参数

体重、去脂体重、肌肉量、总水分、蛋白质、骨质、脂肪、体脂百分比、骨骼肌、体质指数、腰臀比、内脏脂肪水平、身体各成分百分比、体型类型、身体年龄、健康评分。

2.专项分析

内脏脂肪分析:躯干脂肪总量、内脏脂肪水平

体重管理:标准体重、体重控制、脂肪控制量、肌肉控制量

肥胖分析:肥胖等级、体脂百分比等级、腰臀比类型

营养评估:三大营养素水平、基础代谢率

节段分析:节段肌肉、节段脂肪

三、投标人资格等级要求:

1.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,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(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)。

2. 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,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。

3.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,提供近三年(如有)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。

4.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,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
5.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,提供书面声明。

6. 如为代理商投标,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。

四、投标递交截止时间:

2025年9314:30时前递交邮寄至宜宾铭星中医医院采购办,逾期未投,视为自动放弃。

五、投标报价:

根据招标单位要求进行报价,采用综合单价包干,投标人自报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。投标人需提供纸质投标书(正副本各一套,密封),商务标内附资质资料、纸质报价清单、类似项目业绩、后期服务承诺,技术标包含提供相关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。投标文件中需明确供货及安装周期,并附质保期后维护费及硬件设备配件报价单。

六、付款方式:

合同签订后预付20%,设备到现场后支付30%,软件及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结算办理完成后,扣留质保金后三个月内支付余款 。(投标人也可根据最优惠报价提出相应付款方式)

七、质保金:

结算总价的5%作为质保金,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,经甲方确认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。

八、质保期:自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低于1年。

九、投标有效期60天,投标文件递交后均不退还。

十、联系人及电话:

刘先生13002882069

向女士15283691213    

采购办电话:0831-6885739 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

宜宾铭星中医医院 

2025829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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