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宾铭星中医医院2026年度医用耗材招标公告
宜宾铭星中医医院有限公司
招标采购文件
项目名称:2026年度医用耗材采购项目
项目编号:MXZC-2025012
宜宾铭星中医医院有限公司
二〇二五年十一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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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项目编号:MXZC-2025012
二、项目名称:2026年度医用耗材采购项目
三、采购内容:
本项目为宜宾铭星中医医院2026年度医用耗材采购,具体采购清单详见附件《2026年医用耗材招标清单》(共含普耗、骨科耗材、试剂类、透析类四大类),本项目允许分项报价,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全部或部分品类进行投标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医疗器械经营资质,所提供的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提供合法注册证明。投标文件应包含产品技术参数、质量保证措施及售后服务方案等内容。评标将综合考虑价格、产品质量、供货能力及医院实际需求等因素。中标人需按合同约定及时供货,确保临床使用安全与连续性。
四、采购项目实质性技术要求:
1.适用范围
所投产品须符合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相关规定,适用于临床医疗、检验、手术、护理等用途,满足医院各科室实际使用需求,必须符合医保相关要求。
2.产品要求
所有产品须为合法上市产品,具备有效注册证,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。确保到院产品在有效期内,且包装完好,标识清晰。所投产品生产厂家、规格型号原则上应与《招标清单》一致,若推荐替代品牌,须在规格、性能、材质、档次等方面不低于原品牌。
五、投标人资格条件
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,并按顺序装订在投标文件中:
1.投标人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,并提供承诺书。(将附件1打印并签字盖章上交);
2.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3.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;
4.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;
5.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;(必须为参与投标公司的工作人员,提供缴纳的至少近三个月社保证明)
6.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;
7.需更换品牌型号的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,须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;
8.投标人联系方式(联系人、电话、邮箱等),未提供联系方式的供应商,影响评标结果的,投标人自行负责。
六、投标产品资料及报价:
1.投标产品报价:所有报价须为人民币含税价,包括产品单价、运输、装卸、税费、售后等全部费用。
2.投标人可对部分或全部产品进行报价,报价须按附件清单格式填写,无法提供报价的产品项保留勿删;
3.若推荐替代品牌,需在报价表“备注”栏中注明“替代”字样;
4.报价文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,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。报价应保持完整、清晰、无涂改,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须完全一致。所有技术参数及配置需与实际供货产品相符,不得虚假响应。
七、招标文件发放时间、地点:
本项目招标文件自 2025年11月27日 在宜宾铭星中医医院招采小组获取(以电子版发送至报名者电子邮箱内)。
八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:
投标文件截止时间:2025年12月11日15:00前,将投标文件完全密封现场递交或邮寄到医院招采办公室,逾期未投,视为自动放弃。
九、评标方式: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,报价最低者中标的采购方法,若推荐替代品牌报价最低,须通过临床试用合格后方可中标。
十、交货与验收:
1. 中标人须按合同约定时间、批次、数量供货;
2. 医院将对产品进行验收,包括外观、数量、有效期、注册信息等。验收不合格产品,医院有权拒收并要求更换或退货。
十一、付款方式:每月30日前,经甲乙双方对账确认无误后,乙方可向甲方出具发票,甲方自收到乙方发票90天内结算货款。(投标人也可根据最优惠报价提出相应付款方式)
十二、质保与售后:
1.所有产品须在有效期内;
2.若出现质量问题,供应商须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,5日内完成退换货;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医疗纠纷或损失,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。
十三、联系方式: 刘先生:13002882069
向女士:15283691213
采购办电话:0831-6885739
郑女士(招采监督组组长):18608299895
宜宾铭星中医医院有限公司
2025年11月 27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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